轉知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,請各機關(構)、學校依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」(下稱本辦法)第13條規定,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
轉知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,請各機關(構)、學校依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」(下稱本辦法)第13條規定,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5-07-18
資訊群組 :
人事
說明: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7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5499號函辦理(原函檢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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