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 國人旅遊回國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 宣導
轉知 國人旅遊回國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 宣導
一、 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(以下稱防檢署)114年5月20日防檢二字第1141867995E號(原函檢送)辦理。
二、 經防檢署統計,今年以來國人違規攜帶動物檢疫物案件以自中國大陸、香港、澳門、泰國、日本和越南返國者較多,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火腿腸、香腸、臘腸、鳳爪、鴨脖、醬板鴨、鴨腸、牛肉乾和半熟蛋等;另隨端午節將至,旅客違規攜帶肉粽入境案件預計將隨之增加。請協助於各類集會活動場合向民眾進行宣導,入境時勿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,並請轉知國外親友勿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來臺,以免受罰。
三、 倘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(地區)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,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,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。
四、相關資訊可參閱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(https://www.aphia.gov.tw/ws.php?id=10719)或至防檢署非洲豬瘟資訊專區(https://asf.aphia.gov.tw/index.php)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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