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 農業部114年4月30日農防字第1141861767A號令修正「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」第11條(含修正條文)
轉知 農業部114年4月30日農防字第1141861767A號令修正「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」第11條(含修正條文)
一、 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4年5月7日防檢一字第1141861959號函辦理。
二、 鑒於金門及馬祖地區旅客攜出禽蛋數量少,皆以自用為主,考量雞蛋保鮮期達三週及航空公司手提行李重量限制,放寬旅客攜帶生鮮禽蛋數量為五公斤以下,以簡化民眾攜帶金門生鮮雞蛋輸臺檢查程序,爰修正旨揭規則第十一條。
二、 鑒於金門及馬祖地區旅客攜出禽蛋數量少,皆以自用為主,考量雞蛋保鮮期達三週及航空公司手提行李重量限制,放寬旅客攜帶生鮮禽蛋數量為五公斤以下,以簡化民眾攜帶金門生鮮雞蛋輸臺檢查程序,爰修正旨揭規則第十一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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